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

时间:2025-05-03

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

一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

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》是我国针对危险废物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,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分类、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置等活动。**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析这份名录,帮助您了解其背后的意义和具体操作。

1.危险废物定义

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》将危险废物定义为:在生产、生活、科研、医疗、工业等过程中产生的,具有毒性、腐蚀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等特性,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物。

2.危险废物分类

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,名录将其分为以下类别:

(1)有毒废物

(2)腐蚀性废物

(3)易燃废物

(4)反应性废物

(5)**性废物

3.危险废物收集

危险废物收集时,应遵循以下原则:

(1)分类收集:按照危险废物类别进行收集,不得混合收集。

(2)密封存放:使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,确保容器密封,防止泄漏。

(3)标识清晰:在容器上清晰标注废物类别、产生单位、日期等信息。

4.危险废物运输

危险废物运输时应遵守以下规定:

(1)选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。

(2)运输途中,防止泄漏、撒落等事故发生。

(3)运输过程中,加强监管,确保安全。

5.危险废物贮存

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以下要求:

(1)专用场地:建设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,符合国家标准。

(2)防泄漏措施: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危险废物泄漏。

(3)标识明显:在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识,明确危险废物类别。

6.危险废物处置

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:

(1)合法合规:按照国家规定,选择合法的处置单位。

(2)减量化、资源化:在保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,尽可能实现减量化、资源化。

(3)全程监管:对危险废物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,确保处置效果。

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》的实施,有助于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,保障环境安全。企业在生产、生活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,切实履行环保责任。通过**的介绍,相信大家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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